答:应由招标方(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)中具备本标准涉及的成本估算能力的人员按照国家标准《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》中的规定进行估算。
进行成本估算应依据:
a) 国家标准《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》;
b) 工作说明书;
c) 项目范围和需求描述;
d) 国家或省级、行业软件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办法;
e) 权威机构发布的行业基准数据和人力成本基准费率相关信息;
f) 其他相关资料。
并考虑以下因素:
a) 项目和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域;
b) 项目所需技术要求和所属领域的应用成熟度。
招标方(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)完成成本估算后,应考虑行业的平均毛利率及维护要求等因素,计算出合理招标价区间。如招标阶段的工作说明书与预算阶段约定的范围没有实质性变化,则可直接采用预算阶段的估算结果。
答:国家标准《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》在项目招投标过程的应用包括:
a) 招标方进行的成本估算;
b) 评标基准价的设定;
c) 投标方进行的成本估算和项目报价;
d)评标及合同签订。
对于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委托方,宜参照国标进行成本估算并确定合理采购价格范围。对于采用非投标方式提供报价的开发方,宜参照国标进行成本估算和项目报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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